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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分党委(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于12月底以前对全校二级党组织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等学校分党委(党总支)是党在高校的基层组织,是高校党委开展党的工作的基础,是所在单位的政治核心。分党委(党总支)定期进行换届选举是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党的领导干部接受党内监督、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载体。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创造生动活泼政治局面;对振奋党员干部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干部良好风气的形成;对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重大决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全体师生员工,为实现学校“十三五”规划目标,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换届选举的范围

根据《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重庆工商大学关于调整处级机构及干部职数的通知》(重工商大委〔2016〕62号)精神,此次进行换届选举的分党委(党总支)包括:经济学院党委、财政金融学院党委、管理学院党委、商务策划学院党委、会计学院党委、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党总支、文学与新闻学院党委、法学院党总支、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党总支、环境与资源学院党委、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艺术学院党委、外语学院党总支、体育学院党总支、通识学院党总支、国际商学院党总支、融智学院党委、派斯学院党委、离退休党委。

因机构调整撤销的应用技术学院党总支、研究院党总支、机关党群党总支、机关行政党总支、机关教科党总支、后勤集团党总支不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新设立的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党总支、机关党委暂不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四、委员会的组成

1.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一般由5至7名委员组成。

2.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由本单位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离退休党委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3.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委员人数不够可兼职。书记、副书记的职数,按学校党委确定的机构设置及干部职数执行。

4.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的组成,要考虑工作需要和结构合理原则。学院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一般应是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的成员。

五、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原则性强,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2.理想信念坚定,组织能力较强,热心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3.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善于听取意见或建议,善于团结同志;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奉献精神较强,群众威信较高;

5.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六、换届选举工作的程序

1.学习动员。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在本通知下发后尽快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召开相关会议、印发宣传提纲等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法规政策和重要意义。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上述文件可在党委组织部网页“学习园地”专栏下载)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起草分党委(党总支)工作报告。

2.报送换届选举工作请示。各分党委(党总支)在12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校党委提出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报校党委审批。请示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主要议程等。

3.酝酿产生候选人。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经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召开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议确定委员候选人(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委员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经校党委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在12月7日前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送党委组织部。

4.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各分党委(党总支)在12月9日前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听取并审议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工作报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委员。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出国出境、国内进修学习、因病等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的人员除外)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

5.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及委员分工。各分党委(党总支)新一届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尽快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于12月10日前将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分工情况报校党委审批。

六、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是党的组织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党的基层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总支(分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筹备工作,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成功。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分党委(党总支)要以换届选举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民主集中制观念,让全体党员认识到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3.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在换届选举中要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规范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在选举工作中,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严肃纪律,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种非组织活动,凡发现有干扰正常选举工作的情况,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分党委(党总支)党员数、委员数、换届工作负责人情况表

2.重庆工商大学分党委(党总支)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3.重庆工商大学基层党组织换届常用文书格式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1

分党委(党总支)党员数、委员数、换届工作负责人情况表

序号

分党委(党总支)

名 称

党员

总数

正式党员数

委员数

换届工作

负责人

总数

书记

副书记数

委员数

1

经济学院党委

113

81

7

1

1

5

张筱璐

2

财政金融学院党委

132

87

7

1

1

5

杨 萍

3

管理学院党委

127

85

7

1

1

5

王建明

4

商务策划学院党委

122

72

7

1

1

5

邓德敏

5

会计学院党委

130

84

7

1

1

5

曾 林

6

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党总支

72

41

5

1

1

3

张维贵

7

文学与新闻学院党委

145

90

7

1

1

5

段庸生

8

法学院党总支

46

30

5

1

1

3

李自维

9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

90

63

5

1

1

3

张 毅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61

50

5

1

0

4

陈 松

11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

110

77

7

1

1

5

段远鹏

12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党总支

66

39

5

1

1

3

刘 洋

13

环境与资源学院党委

125

80

7

1

1

5

王竹青

14

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

80

61

5

1

1

3

喻永红

15

艺术学院党委

107

59

7

1

2

4

唐春秋

16

外语学院党总支

71

62

5

1

1

3

申卫东

17

体育学院党总支

48

10

5

1

1

3

刘 芳

18

通识学院党总支

16

15

5

1

2

1

包晓玲

19

国际商学院党总支

83

41

5

1

1

3

赵 驹

20

融智学院党委

334

228

7

1

1

5

丁广龙

21

派斯学院党委

414

91

7

1

1

5

罗 卫

22

离退休党委

302

302

7

1

0

6

赵承华

备注: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分党委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党员人数少于100名的党总支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

上一条:关于做好全校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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