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于12月底以前对全校二级党组织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等学校分党委(党总支)是党在高校的基层组织,是高校党委开展党的工作的基础,是所在单位的政治核心。分党委(党总支)定期进行换届选举是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党的领导干部接受党内监督、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载体。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创造生动活泼政治局面;对振奋党员干部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干部良好风气的形成;对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重大决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全体师生员工,为实现学校“十三五”规划目标,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换届选举的范围
根据《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重庆工商大学关于调整处级机构及干部职数的通知》(重工商大委〔2016〕62号)精神,此次进行换届选举的分党委(党总支)包括:经济学院党委、财政金融学院党委、管理学院党委、商务策划学院党委、会计学院党委、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党总支、文学与新闻学院党委、法学院党总支、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党总支、环境与资源学院党委、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艺术学院党委、外语学院党总支、体育学院党总支、通识学院党总支、国际商学院党总支、融智学院党委、派斯学院党委、离退休党委。
因机构调整撤销的应用技术学院党总支、研究院党总支、机关党群党总支、机关行政党总支、机关教科党总支、后勤集团党总支不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新设立的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党总支、机关党委暂不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四、委员会的组成
1.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一般由5至7名委员组成。
2.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由本单位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离退休党委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3.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委员人数不够可兼职。书记、副书记的职数,按学校党委确定的机构设置及干部职数执行。
4.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的组成,要考虑工作需要和结构合理原则。学院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一般应是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的成员。
五、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原则性强,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2.理想信念坚定,组织能力较强,热心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3.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善于听取意见或建议,善于团结同志;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奉献精神较强,群众威信较高;
5.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六、换届选举工作的程序
1.学习动员。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在本通知下发后尽快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召开相关会议、印发宣传提纲等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法规政策和重要意义。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上述文件可在党委组织部网页“学习园地”专栏下载)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起草分党委(党总支)工作报告。
2.报送换届选举工作请示。各分党委(党总支)在12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校党委提出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报校党委审批。请示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主要议程等。
3.酝酿产生候选人。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经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召开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议确定委员候选人(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委员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经校党委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在12月7日前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送党委组织部。
4.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各分党委(党总支)在12月9日前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听取并审议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工作报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委员。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出国出境、国内进修学习、因病等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的人员除外)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
5.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及委员分工。各分党委(党总支)新一届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尽快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于12月10日前将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分工情况报校党委审批。
六、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是党的组织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党的基层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总支(分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筹备工作,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成功。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分党委(党总支)要以换届选举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民主集中制观念,让全体党员认识到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3.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在换届选举中要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规范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在选举工作中,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严肃纪律,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种非组织活动,凡发现有干扰正常选举工作的情况,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分党委(党总支)党员数、委员数、换届工作负责人情况表
2.重庆工商大学分党委(党总支)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3.重庆工商大学基层党组织换届常用文书格式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1
分党委(党总支)党员数、委员数、换届工作负责人情况表
序号
分党委(党总支)
名 称
党员
总数
正式党员数
委员数
换届工作
负责人
总数
书记
数
副书记数
委员数
1
经济学院党委
113
81
7
1
1
5
张筱璐
2
财政金融学院党委
132
87
7
1
1
5
杨 萍
3
管理学院党委
127
85
7
1
1
5
王建明
4
商务策划学院党委
122
72
7
1
1
5
邓德敏
5
会计学院党委
130
84
7
1
1
5
曾 林
6
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党总支
72
41
5
1
1
3
张维贵
7
文学与新闻学院党委
145
90
7
1
1
5
段庸生
8
法学院党总支
46
30
5
1
1
3
李自维
9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
90
63
5
1
1
3
张 毅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61
50
5
1
0
4
陈 松
11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
110
77
7
1
1
5
段远鹏
12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党总支
66
39
5
1
1
3
刘 洋
13
环境与资源学院党委
125
80
7
1
1
5
王竹青
14
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
80
61
5
1
1
3
喻永红
15
艺术学院党委
107
59
7
1
2
4
唐春秋
16
外语学院党总支
71
62
5
1
1
3
申卫东
17
体育学院党总支
48
10
5
1
1
3
刘 芳
18
通识学院党总支
16
15
5
1
2
1
包晓玲
19
国际商学院党总支
83
41
5
1
1
3
赵 驹
20
融智学院党委
334
228
7
1
1
5
丁广龙
21
派斯学院党委
414
91
7
1
1
5
罗 卫
22
离退休党委
302
302
7
1
0
6
赵承华
备注: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分党委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党员人数少于100名的党总支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