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分党委:
根据《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重工商大委〔2016〕25号)相关要求,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为了指导基层党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间
2016年12月15日以前。可与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合并进行。
二、参与人员
党组织关系在支部的党员。根据情况可邀请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三、工作程序
1.会前准备。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面向党员和师生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深入查摆突出问题。要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既讲自己问题,又勇于指出对方的问题。
2.对照检查。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逐一对照检查,深挖思想根源,进行党性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明确整改重点,并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坚持对事业、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要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中层以上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4.整改落实。针对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一项一项整改落实到位,并通过一定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分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领导和指导,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
2.支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会议结束后,各支部要向党总支(分党委)作出书面报告,对意见和建议要进行梳理,形成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4.党总支(分党委)于2016年12月16日前,要将本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崔智勇
联系电话:62769336
邮箱:zzhb@ctbu.edu.cn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
活会民主评议表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11月22日
附件
重庆工商大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表
党支部: 日期: 年 月 日
内容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对支部的总体评价
对进一步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意见或建议
备注:1.请在“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档次栏中选择一栏划“√”;2.如有意见建议,请在相应的空格内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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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1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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