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教学中心、校内实习实训基地:
本学期实验、校内实习(实训)教学活动即将结束,为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设施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和强调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确保暑期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安全
各实验教学中心、校内实习实训基地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办法》、《重庆工商大学防火安全条例》、《重庆工商大学校园治安管理规定》和《重庆工商大学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各自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认真查找和消除安全与火灾隐患,确保人员、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安全。
二、切实做好实验室放假前的安全检查
放假前,各实验教学中心、校内实习实训基地负责人要负责组织一次对所管理的实验室的全面安全与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与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是:
(一)实验室、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内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对存在火灾隐患须及时报告、及时消除。
(二)实验室、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内的水、电、气线路是否完好,各种开关是否能安全关闭,对存在的问题,在放假前应及时维修,消除安全和火灾隐患。
(三)实验室、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内的危险化学品、毒品、易燃易爆品存放和压力容器保管和存放情况,确保按规定存放。
(四)实验室、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内的门窗是否完好,发现破损应及时组织维修,保证假期中的安全。
三、认真落实并做好下学期实验室、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的教学准备工作
各实验教学中心、校内实习实训基地负责人应在放假前组织全体人员对现用仪器设备、物品等进行清理,及时检查、维护。对存在故障的仪器设备,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维修,或及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如需在假期中修理的仪器设备,应做好人员和时间的安排,任务落实到人,确保下学期开学时能正常运行。
各实验教学中心、校内实习实训基地负责人应将上述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留存,以备检查。
希各实验教学中心和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及其直管单位认真按照要求,将安全检查工作落实,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工作环境。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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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4日 1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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