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高等学校人才培训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是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加强规范管理,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树立良好学风,培养正直诚信、恪守科学道德、献身科学研究的创新人才,严格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切实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
1. 各学院应切实发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应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之前,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召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大会,提高教师和学生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宣传学校和学院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诚信教育,杜绝弄虚作假和抄袭等学术不端的不良行为。
2. 制定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论文写作规范和要求。我校学校门类繁多,对毕业论文的要求既要有共性,又要有个性,各学院应根据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和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和格式要求,并作书面总结材料报送教务处,作为学校开展教学督查工作的依据。对于学院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学校将积极进行推广。
3. 加强诚信机制建设。学校已购买“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的使用权限,并将用此进行文字复制比的检测,各学院应加强宣传教育,力促学生进行诚信写作,并要求指导教师确实负起责任,严格指导学生。
4. 提高指导教师的责任心和精力投入,加强过程管理。指导教师的责任心和精力投入程度对于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至关重要,各学院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调动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积极性,确保指导教师工作的责任心和精力投入。指导教师应对毕业论文(设计)严格把关,做到审阅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内容,同时还要纠正学生在写作格式方面的错误,并保证参考文献全部在正文中被正确引用。
5. 严格控制毕业论文(设计)的优秀率。要杜绝“面子”和“人情”的影响,严把质量关,不搞平均主义。要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工作量拉开成绩档次,做到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呈正态分布,获得优秀等级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数量不超过15%,使真正投入精力且写作质量高的学生论文脱颖而出,从而调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积极性。
6. 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档案管理工作。各学院应严格按学校文件要求,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和数据上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检测范围
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按当年全校应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15%——25%进行抽检;各学院申报参评“校级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进行检测;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情况适当加大检测比例或者自行采取措施全面检测;凡涉及机密的毕业论文(设计)经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不参加检测。
三、检测方式和检测时间
学校使用同方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样本的选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首检时间最迟在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一周进行;复检时间在第一次检测公布结果一周后进行。
四、检测工作程序
1. 教务处根据应届本科毕业生名单,使用随机方式确定须进行检测的学生名单,并提供给各学院。
2. 各学院教务办(教学秘书)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名单,收集整理需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档(只需毕业论文(设计)正文),以专业名称建立文件夹,每篇文档按“学院号_学生姓名_学生学号”命名后存入对应专业文件夹,学院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3.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文档后,统一交图书馆,由图书馆负责网上检测并提供检测结果报告书。教务处根据检测结果报告书情况将疑似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报告书反馈给各学院。
4. 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疑似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定,将认定结果和处理意见报教务处。
5. 对存在争议的认定,教务处组织校教学指导专家委员会进行最终认定,并公布检测结果。
五、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其处理
图书馆负责提供检测结果报告书,教务处依据检测报告书中文字复制比对疑似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进行初步认定,再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一步认定,将认定结果报教务处。
结果类别
|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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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R<30%
| 通过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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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30%≤R<45%
| 疑似有学术不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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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45%≤R<60%
| 疑似有较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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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R≥60%
| 疑似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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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毕业论文(设计)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结果类别为A类的,视为通过检测;
结果类别为B类的,由学院通知学生并要求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相应修改调整,修改时间至少1周,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须再次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A类视为通过检测,可以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仍未通过者,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结果类别为C类的,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认定。若认定该论文确有较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则取消该生第一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该生毕业论文(设计)须重新撰写。重新撰写的毕业论文(设计)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A类视为通过检测,可以参加第二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仍未通过者,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若认定该毕业论文(设计)无较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或认为文字复制比未达到45%的,需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附专家认定意见书报学校进行复核。
结果类别为D类的,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认定。若认定该毕业论文(设计)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零”分计。如其学术不端行为已造成不良影响,将视情节轻重按《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若认定该毕业论文(设计)无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或认为文字复制比未达到60%的,需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附专家认定意见书报学校进行复核。
六、其他说明
1. 检测结果仅作为判断参考,最终的认定由各级专家组人工鉴定,是否有学术不端行为由各级专家组给出结论。
2. 进行检测仅能预防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无法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质量。各学院及指导教师应加强管理,精心指导,督促学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确保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水平的稳步提高。
3. 本办法从2014届学生起开始执行,适用于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4.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