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0年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及申报2011年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有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本科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06〕146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2011年4月对2010年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同时开展2011年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2010年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要求
一、 验收范围、依据
1、验收范围:2010年立项并通过中期检查的所有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名单见附件1)。
2、验收依据
(1)《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06〕146号)
(2)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协议书
二、验收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1、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
项目结题报告由项目情况简表,项目研究的背景、思路、研究与实践情况,项目主要成果简介,项目研究与实践的自我评价,项目推广价值及进一步研究、实践的思路等部分组成。其中,简表不能突破样表的篇幅,而后续的背景、思路、主要成果简介等可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撰写。
2、项目研究成果原件作为结题报告的附件应编目,其成果包括在各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纸质载体成果,教学软件、电子课件等电子载体成果及制作的实物等。
3、其它体现其效果的支撑材料、分析报告等。
三、提交结题材料时间
请有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好验收材料后交各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处。各学院汇总收齐后请于4月1日下午5:00前提交纸质材料(材料必须装袋,并在纸袋正面贴上《结题材料封面》,封面格式见附件3)一份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启智楼80207室,联系电话:6276 9134)。未按时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及结题验收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以经费资助,且该项目负责人今后不得再申报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同时在下一轮资助项目申报时酌情减少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的立项个数。
(二)申报2011年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有关事宜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本校在校普通本科学生团队(3人及3人以上),具有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研究开发、动手能力;
2.申请项目能够结合所学专业,研究开发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开发的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合理、可行;
3.对第一课堂学到的知识有巩固和运用的作用,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培养研究能力;
4.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创新意义和实用性或推广价值,初步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由申请者承担主要研究任务,并有能力在规定的时限内取得预期成果;
5.申请项目应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名教师同时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
二、项目类别与时间
申报立项的科技创新项目分为自然科学或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科技作品制作)或艺术作品制作两大类。自然科学或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项目一般资助500-1000元,科技发明(含科技作品制作)或艺术作品制作类项目一般资助1000-1500元。
项目研究完成时间不超过2012年3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1.申请者在重庆工商大学教务处网页上下载《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4),填报后,一式两份交所在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2.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项目按《重庆工商大学本科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06]146号)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拟推荐项目提出具体推荐意见并进行汇总,填写“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须提交纸质一份,并发送电子邮件至:panyin@ctbu.edu.cn)。各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和《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各一份)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启智楼80207室,联系电话:6276 9134)。
3.对跨学院的项目,由第一申请者所在学院申报,经相关学院会签、登记备案后报教务处。
4.教务处将在2011年4月4日前受理此次项目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它事宜
1.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毕业论文或设计、课程设计(论文)和学年论文等均不在申报资助范围之列。
3.教师校内、校外课题或子课题项目不能再以学生名义参加本项目的申报。
请各学院落实专人负责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各项工作,尽快通知学生,组织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0拟结题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名单.xls]
[附件2: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3: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材料封面.doc]
[附件4: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5: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