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1届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认定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开展有关学分确认记载工作,特通知如下:
各学院根据“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详细情况表”(cx_qd4XX)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记载表”(cx_qr4XX)组织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确认记载。
学生在充分考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须冲抵的通识任选课学分和专业拓展课学分后,正式确认须记载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数及相关冲抵学分数并报学院;学院汇总后在记载表(cx_qr4XX)里进行记载,并最迟于2021年5月24日前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学生在确认记载的学分时务必注意,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大于等于2时,“学生确认记载学分”应小于等于“双创学分”,并等于“要求学分”+“冲抵通识任选课学分”+“冲抵专业拓展课学分”;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小于2,则培养方案要求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将大于认定实践学分,则该生未完成要求的学分数。
教务处将根据本次学生确认记载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在教学系统中进行记载,作为最终毕业审核的依据,并将以此记载学分数按财务制度进行学分学费结算。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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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9日 1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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